私募基金国泰君安(教育部建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国泰君安私募

2022-08-06 7:34:00 证券 xcsgjz

私募基金国泰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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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国泰君安发布研究报告称,随着客户财富管理需求的大幅增长,资产管理规模高速增长,机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市场份额向具备资质、能力、资源的头部券商聚拢,机构服务能力且资本金实力更强的头部券商更具竞争优势,首推中信证券(600030.SH),推荐中金公司(03908)、华泰证券(601688.SH)。

国泰君安主要观点

收益互换规模大幅增长推动场外衍生品新增规模回升。在连续经历了三个月新增规模的环比下降之后,11月份新增场外衍生品名义本金7538亿元,环比上23.7%。其中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5043亿元,环比大涨40.5%;场外期权当月新增规模2495亿元,环比下降-0.4%,收益互换规模的大幅提升是场外衍生品新增规模回升的主要驱动力。

私募客户保持*交易对手地位,衍生品需求未来可期。2021年11月,私募客户作为*的交易对手方占场外金融衍生品新增名义本金规模的53.14%,自2021年6月起始终保持着场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手地位。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2021年11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新增50家,环比+19.05%,私募市场的高速发展在未来将继续带动衍生品需求高增。

市场竞争激烈,协会本月停止披露集中度数据意在防止无序竞争。随着财富管理产业链的不断发展,机构化进程不断推进,各大券商都将衍生品业务作为发展的重点,使得国内衍生品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头部券商在衍生品业务上的优势地位持续受到冲击。为了防范部分券商的无序竞争,协会从披露行业前五的名义本金规模到披露CR5再到本月证券业协会停止披露场外衍生品交易集中度的相关数据。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收紧,市场大幅下跌。

本文来源于国泰君安欣琦看金融




教育部建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6月15日,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副校长陈志勇(左)与三明市农业学校校长罗世钦签署了附属校协议。 胡俊 摄

中新网三明6月15日电

作为全国12个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之一,福建省三明市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先行先试,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助力“沙县小吃”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

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与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协议。 胡俊 摄

当天,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三明市农业学校揭牌。福建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与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龙头企业签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中共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列平在挂牌仪式上致辞指出,两校合作办学,必将对三明市构建“政府搭台、院校主导、企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校长、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理事长廖深基表示,将三明市农业学校纳入福建技术师范学院附属校,将在师资提升、专业建设、教学工作、育人提质、资源共享、产教融合、人才贯通培养等方面形成合作共建机制,有助于继承和发扬苏区精神、老区精神,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校长廖深基(左)向三明市农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罗世钦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胡俊 摄

三明市农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罗世钦表示,该校将围绕“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依法治校、合作强校”,坚持“服务三农”特色办学、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类型发展新路子,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当天,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实习实训委员会学术论坛同期举行。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国家“双高”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潘海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宋健教授,沙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乐生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吴代顺,三明农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群负责人林观钎等5位专家学者分别开讲,围绕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建设和实习实训课程改革等问题交流经验。(完)

中国新闻网




国泰君安私募

实习

201万的银行“理财型”存款在到期后摇身一变,竟成了私募基金?这一出“狸猫换太子”的闹剧背后究竟藏有什么猫腻?

投资者宋某晶于2017年花费201万购买了原农业银行员工杨某兰推荐的高收益“理财型”存款业务,到期后却无法兑付,并被告知自己事实上购买的是基金理财产品,且因基金公司出现了风险,无法返还款项。更为离谱的是,私募基金合同上的签字捺印均非宋某晶所为。

一怒之下,宋某晶将推荐人杨某兰和该私募基金产品的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告上法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揭开了这场离奇纠纷的真相。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国泰君安作为基金托管人未提供谨慎勤勉尽到托管人义务相关证据,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万“理财型”存款为何变身私募基金?

2017年11月,宋某晶同村居民、原农业银行临沂罗庄支行的工作人员杨某兰向其推销了*银行“理财型”存款业务,并宣称该业务存款期限为一年,不仅保本,而且利息收益很高,银行的很多人都存这种业务,到期后存款本金和利息收益全部返还。

当月29日,宋某晶出于对该高收益模式的认可,由杨某兰在银行柜机上办理了100万元的存款手续,并于次月两次追加存款101万元,共计201万元。

2018年年底,该业务本应到期时,杨某兰却称存款本金及利息收益无法全部返还,并表示当时为宋玉晶办理的该存款业务实际是为其购买了基金理财产品,且基金公司出现了风险,无法返还款项。

“理财型”存款为何摇身一变成了私募基金?

宋某晶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回单发现,所存全部款项实际被杨某兰转付到了国泰君安在平安银行开立的国泰君安运营外包户名下,而并非杨某兰当时宣称的银行存款。

事实上,宋某晶向国泰君安转账购买的是瑞奇固利增赢贰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瑞奇基金”),该基金产品成立于2017年10月10日,于2017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为北京瑞奇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公司”),在瑞奇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国泰君安作为私募基金托管人签订的《瑞奇固利增赢贰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瑞奇基金合同》”)中,约定了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怒之下,宋某晶将推荐人杨某兰和该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一并告上法院。

宋某晶认为,杨某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虚假宣传的方式将自己的存款转付到了国泰君安开立的账户名下,且国泰君安在收到款项后未尽到核实及返还的义务,两者均存在重大过错,共同侵害了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国泰君安应依法承担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返还本金201万元及相应利息。

一份没有当事人签字画押的合同

对于这份《瑞奇基金合同》上的签名捺印,宋某晶称均非自己所为,对自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宋某晶到底签没签这份合同?如果没签,又是谁的责任?

国泰君安辩称,《瑞奇基金合同》已经成立且合法有效,公司根据合同履行托管人义务,不承担兑付义务。在宋某晶诉瑞奇公司、国泰君安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号为2019鲁1311民初177号,以下简称“117号案件”)一案中,宋某晶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份额确认函”中清楚所载产品为“瑞奇固利增赢贰号私募投资基金”,足以证明宋某晶知悉其购买的是私募基金而非所谓的银行理财型存款。即使瑞奇基金合同上的签名并非宋某晶本人所签署,其理应知晓自己购买的是私募基金产品,并认同基金合同的约束效力。

宋某晶表示,117号案件是自己发现存款损失后多次向杨某兰索要存款凭证,在杨某兰将相关基金合同等材料寄给自己后,发现被欺诈委托代理人起诉才形成的。宋某晶发现基金合同事实上并非本人签字后,对该合同的签名予以否认,并补充提供了山东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瑞奇基金合同中签字和捺印均非本人所为。

而另一被告杨某兰表示自己不知道有瑞奇基金合同,没见过也没签过这个合同,后来是从原农行同事手里取得的该合同。

经法院查明,瑞奇基金合同中宋某晶的签名捺印均不是本人所为,并非出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其不产生法律效力。此外,宋某晶向国泰君安转账时确实不知晓瑞奇公司的存在,亦不清楚所购理财产品的基金性质。

对此,国泰君安认为,就算合同不成立,也是杨某兰直接实施了侵权行为,应由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国泰君安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亦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该当何责?

由此看来,宋某晶确实没有签署上述基金合同,那么这场纠纷是否如国泰君安所言,其不承担任何责任呢?

在宋某晶看来,杨某兰与国泰君安均存在重大过错,进而导致了自己财产损失,两者均应承担返还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责任。

而国泰君安称宋某晶的相应款项划入的是瑞奇基金的托管账户,属于基金资产,独立于国泰君安的自有资产,要求公司返还于法无据。同时,公司作为瑞奇基金的托管人,对基金的销售行为不负有任何监督义务,也没有从托管账户中向宋某晶返还相应资产的权利,该行为也会严重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法庭审理认为,国泰君安接收了宋某晶转存的投资款201万元,但未提供谨慎勤勉尽到托管人义务相关证据,庭审中亦未能对托管基金的投资记录、收益分配以及回赎情况作出说明,无法证实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原告履行了基金报告复核、信息披露等义务,特别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基金管理人瑞奇公司失联(异常)状态,瑞奇基金应披露未披露月报情况下,仍未尽到审查基金资产净值,监督投资运作,召集投资者代表大会等义务,属于严重失职或者积极帮助行为,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因宋某晶向国泰君安运营外包户转账时未签订书面基金理财合同,杨某兰承诺的预期投资收益对国泰君安没有拘束力,国泰君安对宋某晶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其存款本金201万元及同期存款利息损失。

此外,案涉理财产品并非农行罗庄支行代销或指示授权产品,且销售理财后杨某兰亦未出具有农行罗庄支行盖章的权利凭证,其行为不属于执行单位工作任务,属于处理私人事务的违规行为,相应法律后果应自行而非用人单位承担。

最终,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某兰与国泰君安的过错行为竞合造成宋某晶的财产损失,属于共同侵权行为,并于2020年6月16日判决被告杨某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宋某晶投资存款本金201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被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返还原告宋某晶投资本金201万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国泰君安私募产品

财联社6月17日

不过“一超二强”格局下,也见后起之秀的持续发力。这当中包括长江证券、财通证券、华福证券等,其中长江证券环比增长最多,与上月相比,6月私募托管产品数又增加25只,环比增速7.33%至366只,显著跑赢同行平均2%左右的环比增速。

与公募产品多托管于银行不同,券商在私募产品托管方面具有一贯优势。在不少非银分析师眼中,托管外包业务是券商为机构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重要环节,从其模式来看,也具有较强的获客引流作用。

这一点从招商证券2021年报数据中也有所体现。截至2021年末,招商证券私募证券交易资产规模达3296亿元,同比增长57.39%;私募客户股基交易量同比增长167.98%;50亿以上重点私募客户交易覆盖率达80%。

不过托管江湖的竞争仍然激烈,甚至其程度还在不断加剧,价格战的愈演愈烈是其中一个显著的信号。据一位头部券商相关业务人士提到,就在前年私募托管费率还能达到千二,而目前行业的平均水平基本已降至万五甚至以下。

作为一项同质化相对更强的业务模式,托管外包业态也亟待被赋予新的内涵。作为券商向综合化机构服务商转型的重要工具,托管业务在机构业务链条上起到的协同效应正在被重视。

一超二强优势依然,中后段券商持续追赶

私募汇APP显示,截至*备案公示日6月13日,私募基金托管产品达到16.32万只。从环比增速上,最近两个月有所回落,其中4月份环比增速为1.7%,5、6月的环比增速则分别为1.04%和1.25%。

从总体格局上看,“银行券商三七开”的趋势仍在加剧。截至*备案公示日6月13日,26家持牌券商的托管产品只数为11.7万只,占比为71.66%;27家持牌银行的托管产品只数为4.7万只,占比为28.34%。尤其是正式运作的证券投资类私募产品中,接近97%由券商托管。

私募产品托管的市场份额依然聚拢于个别头部机构,尤其是排在前三位的仍然是招商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这些老面孔。截至6月13日,三家券商私募托管产品数市占率虽有微幅回落,但依旧达到了52.45%。

私募汇APP显示,截至*备案公示日6月13日,招商证券私募产品托管数已达2.69万只,市占率23.03%,依旧保持*的领跑优势;国泰君安私募产品托管数1.87万只,市占率16.02%;中信证券私募产品托管数1.57万只,市占率13.4%。

但值得留意的是,三家之中,国泰君安与中信证券的环比增长更为突出。与上月相比,国泰君安私募托管产品数增加261只,环比增速1.41%;中信证券私募托管产品数量增加252只,环比增速1.63%。而相较之下,招商证券在高基数的基础上,增速相对放缓,托管产品数量较上月也增加了261只,环比增速为0.98%。

与此同时,部分处在中段以下的券商持续发力,如长江证券、财通证券、华福证券等,环比增速居前。

私募汇APP显示,截至*备案公示日6月13日,长江证券私募托管产品数366只,较上月增加25只,环比增速7.33%,在26家券商中居首;财通证券私募托管产品数331只,较上月增加15只,环比增速4.75%;华福证券私募托管产品数428只,较上月增加17只,环比增速4.14%。

托管外包有助于机构业务收入多元稳定

随着私募基金快速发展、银行理财、信托公司标准化产品的相继推出,托管、外包市场空间持续扩容,券商托管、外包业务发展提速显著。

银河证券研究院在报告中指出,托管外包业务是机构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重要环节,具有获客引流作用,能够带动多项前台业务发展。证券公司通过整合资源,进行跨业务线合作,在托管清算基础服务上,进一步为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支持、杠杆融资、证券拆借、交易、销售等服务,满足机构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从财富管理大发展的背景下来看,机构资金入市也将极大驱动券商机构业务需求量的增长、服务丰富的提升,而其中托管外包作为机构客户交易类需求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也有助于推动券商机构业务收入模式的多元和稳定。

例如招商证券就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表示,公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压舱石”稳健增长,其中托管业务保持领先优势,稳住了“基本盘”。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9.72亿元,同比增长2.84亿元,增幅41.28%,这当中主要依托于公司托管外包业务规模的增长。

中银证券在研报中也提到,相比于传统零售经纪业务和传统方向性自营投资,机构业务收入模式多元,且可以进行风险对冲,因此稳健性更强,作为一项弱周期性、弱方向性的业务板块,机构业务的发展将有助于提升券商业绩韧性。

而私募托管业务作为券商的强项与优势,依然有望成为重要的业务抓手,继续打开机构业务的发展空间。

同质化之下,托管业务如何逃离价格战?

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托管业务作为一项同质化更严重、业务壁垒较低的服务模式,其行业竞争也更为激烈。

部分券商托管业务人士提到,相较于公募基金设有托管费率的*标准,基本可保持在万八左右,而私募基金托管费率的价格战更为激烈。

不过如招商证券等在托管业务方面更为领先的券商,已主动探索新业态、新产品和新服务。据了解招商证券于2021年向市场积极推广行业内首个私募基金指数(招商私募基金指数CMSFI),努力打造成行业标杆;对标国际基金服务行业标准,成为市场上首家与外资公募基金签署运营外包服务协议的证券公司。

与此同时,毕马威在《2022年证券业调查报告》也提出,托管业务是券商向综合化机构服务商转型的重要工具。

报告指出,近年来由于激烈的竞争,托管业务费率不断走低,但券商应重视托管业务的战略意义以及其业务*的粘客属性,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跨部门跨总分的协同机制,打造机构业务统一的产品服务清单,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杠杆融资、研究支持、证券拆借、交易销售等综合化服务。

中银证券则谈到,机构业务角逐在于业务整合能力、牌照资质、资本实力和科技赋能等综合能力,机构业务作为综合化服务体系,完善的牌照资质和横跨部门的客户资源及产品服务整合能力是竞争的第一道门槛。

当前包括托管、外包等在内的牌照发放数量仍然较少。另一方面,券商传统的组织架构中,机构服务内容基本分散在各业务板块下,受制于其参差不齐的竞争力,在满足客户综合需求方面或许还是一个弱项。中银证券认为,部分头部券商通过率先完成组织架构改革,将各项业务在单项市场排名靠前的基础上进行强强融合,从而使其能为机构提供更全面、均衡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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