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公司(工银瑞信沪深300)广发基金管理公司分析

2022-08-05 23:29:11 证券 xcsgjz

广发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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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方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9年10月21日起对旗下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全指能源”,代码:159945)新增场内申购赎回业务,保留原有场外实物申赎模式,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规则

在增加了场内申购赎回模式后,本基金将有“场外实物申购赎回”和“场内申购赎回”两种方式。其中,实物申购赎回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场内申购赎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本基金将分别编制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清单和场内申购赎回清单。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开市前公告。其中,场内申购赎回清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清单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1、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2、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确定“部分实物、部分现金申购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结算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注销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5、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500000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7、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申赎现金、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差额、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申赎现金

“申赎现金”不属于组合成份证券,是为了便于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收安排,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增加的虚拟证券。“申赎现金”的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但含义与组合成份证券的必须现金替代不同,“申赎现金”的申购替代金额为最小申购单位所对应的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的非深市成份证券的必须现金替代与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的非深市成份证券的申购替代金额之和,赎回替代金额为最小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的非深市成份证券的必须现金替代与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的非深市成份证券的赎回替代金额之和。

(3)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A.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对于深市成份证券,现金替代的类型可以设为:“禁止”、“允许”和“必须”。

对于沪市成份证券,可以设为:“允许”和“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适用于所有成份股。

当可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时,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当可以现金替代适用于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必须现金替代适用于所有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固定现金作为替代。

B.可以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的组合证券分为:深市成份证券和沪市成份证券。

【1】对于深市成份证券

① 适用情形:投资者申购时持仓不足的深市成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先用深市成份证券,不足时差额部分用现金替代。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为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正常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2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者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现金替代比例计算公式发生变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为准。

【2】对于沪市成份证券

①适用情形:投资者申购和赎回时的沪市成份证券。登记结构机构对设置可以现金替代的沪市成份证券全部用现金替代。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沪市成份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赎回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参考价格×(1-现金替代折价比例)

其中,“该证券参考价格”为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参考价格确定原则发生变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规定的参考价格为准。

申购时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买入该证券,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赎回时扣除现金替代折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卖出该证券,实际卖出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与赎回时的参考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折价比例,并据此支付赎回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低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少支付的差额;如果预先支付的金额高于基金卖出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收入,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多支付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和现金替代折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申购替代金额和支付赎回替代金额。

基金管理人将自T日起在收到申购交易确认后按照“时间优先、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买入申购被替代的部分证券,在收到赎回交易确认后按照“时间优先、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卖出赎回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日未完成的交易,基金管理人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完成上述交易。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申购赎回方向相同的,先确认成交者优先于后确认成交者。先后顺序按照深交所确认申购赎回的时间确定。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上交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深交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上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与申购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申购确认时间顺序,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与赎回投资者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即按照赎回确认时间顺序,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依次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对于T日因停牌或流动性不足等原因未购入和未卖出的被替代部分证券,T日后基金管理人可以继续进行被替代证券的买入和卖出,按照前述原则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T+2日日终,若已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卖出全部被替代的证券,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C.必须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或处于停牌的成份证券;或因法律法规限制投资的成份证券;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等原因认为有必要设置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该证券参考价格。




工银瑞信沪深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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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7日讯 工银瑞信沪深300ETF基金07月06日下跌1.06%,现价4.631元,成交3686.19万元。当前本基金场外净值为4.5800元,环比上个交易日下跌1.42%,场内价格溢价率为0.04%。

本基金跟踪指数为沪深300指数,*报告期内,本基金收益率为13.49%,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数据显示,近1月本基金净值上涨6.86%,近3个月本基金净值上涨4.82%,近6月本基金净值下跌7.23%,近1年本基金净值下跌11.19%,成立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为1.2012元。

本基金成立以来分红0次,累计分红金额0亿元。目前该基金开放申购。

基金经理为刘伟琳,自2019年05月20日管理该基金,任职期内收益21.85%。




广发基金管理公司分析

主动管理能力突出 8次捧起\"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杯

金牛奖是中国基金业*权威性的奖项之一,由中国证券报社主办,银河证券、天相投顾、招商证券、海通证券等专业机构提供评选支持,旨在展示中国*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引导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基金持续回报能力,推动我国基金业朝着规范健康方向发展。

\"金牛基金管理公司\"是金牛奖中*份量的奖项,它是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综合性评价,不仅关注基金公司整体投资业绩,还重点考察基金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公司治理、投研团队、投资管理过程及风险管理过程等,是对基金公司投资、运营、管理等各方面情况的全方位考量。

8次荣获金牛*奖,反映了广发基金突出的投研综合管理实力。自成立以来,广发基金坚持\"专业创造价值、客户利益为上\"的理念,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回报。截至2021年6月末,广发基金自成立以来累计为投资者盈利2331亿元,累计分红1134亿元。

根据海通证券公布的大型公司*收益排名榜,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发基金主动权益近两年*收益达到127.59%,排名1/11;近三年*收益累计126%,排名2/11。固定收益方面,广发基金近两年*收益10.09%,排名5/17;近三年*收益16.37%,排名6/17。

根据晨星、银河证券、招商证券和海通证券等四大基金评价机构的*评级报告,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广发基金旗下共有37只基金获得五星评级,产品类型涵盖主动权益、固收、海外、指数等各大领域,体现出大型基金公司全面突出的综合管理实力。

以全球视野把握机会 连续三年荣获\"海外投资金牛基金公司\"

金牛奖评选坚持综合实力与专项投资能力并重,\"海外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旨在评价基金公司为投资者创造海外投资收益的能力,鼓励基金公司建立并完善科学系统的海外投资研究方法、投资决策流程和投资管理制度,通过成熟稳定的投资风格,创造良好投资业绩。

自2013年以来的8届金牛基金奖评选中,广发基金分别在五个年度(2013年、2014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获得\"海外投资金牛基金公司\"称号,代表着其海外投资能力获得业内认可。这也是广发基金最近三年蝉联该奖项。

海外投资是广发基金多元投资能力版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广发基金成立国际业务部。2010年,广发基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充分调动广州、上海等多地的投研力量,以国际化视野洞察全球市场机会。

潜心耕耘十四载,广发基金海外投资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其中,广发全球精选股票(QDII)于2010年8月成立,运作时间超过10年,是广发基金QDII细分类别的旗舰产品。银河证券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广发全球精选股票(QDII)近一年、近两年、近三年收益率分别为60.32%、143.22%、112.20%,在同类基金的排名分别为3/60、1/55、1/48(同类基金指QDII股票型基金A类)。

\"我们不断扩展能力圈,重点覆盖港股、A股及美股,以全球产业链的视角在科技、消费、医药等成长赛道挖掘投资机会。\"广发基金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李耀柱介绍,国际业务团队对全球产业链进行横向比较和研究,希望能更好地把握优质资产的机会。

追求长期可持续的回报 广发消费品精选获评\"五年期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

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是公募基金责任之体现、价值之所在。一直以来,金牛奖评选通过不断优化评选规则、奖项设置等方式引导基金行业注重长期持续回报,帮助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

在本届评选中,李琛管理的广发消费品精选荣获2020年度\"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这是该产品继2018年荣获\"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后,再次载誉金牛。在注重长期投资理念的氛围下,五年期奖项的份量不言而喻。

资料显示,李琛入行已有21年,管理公募基金超过13年。在资本市场的风雨洗礼中,李琛将稳健投资的理念根植入自己的投资体系。她站在*收益视角做投资,不过多追求组合的弹性,以注重风险控制、追求良好的长期业绩作为投资目标;她的组合并不局限于某一两个热门赛道,而是在大消费、先进制造等各行各业挑选出具有*商业模式的好公司。

第三方研究机构评价称,李琛属于长期逆向价值投资者,她从产业发展趋势维度研究企业的经营战略、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模式,把握企业的长期成长脉络;她坚持深度研究,独立思考,在市场关注度相对较低的行业和公司中挖掘优质企业的闪光点,并以强大的定力和耐心的陪伴,收获企业成长带来的回报。

\"投资就好比一场马拉松,长期稳健前行比阶段性领跑更重要。\"李琛以追求长期稳健收益为目标,她将自己21年来的投资心得总结为八个字——\"控制风险,注重长胜\",时刻牢记持有人的托付,专注于追求投资在长期能为社会创造价值、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上,与优质企业共同成长。




广发基金管理公司电话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22年5月6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134;C类基金代码:009955)的基金定投业务。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的定期交易申请,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89899131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二、其它说明事项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的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4、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期投资业务。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代销机构的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代销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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