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2022-07-24 21:46:20 基金 xcsgjz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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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16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关于对陈牧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胡海全、李纪元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二十条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陈牧原作为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且分管投行业务,对华龙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牧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胡海全作为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李纪元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胡海全、李纪元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胡海全执业机构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李纪元执业机构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登记日期为2022年1月5日。

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构建清晰、合理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

(一)项目组、业务部门为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项目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开展执业活动,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确保其规范执业。

(二)质量控制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应当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三)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或机构为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应当通过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制度体系,对各类业务活动制定全面、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及时更新、评估和完善。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对所从事的业务种类、环节及相关工作进行科学、系统的廉洁风险评估,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机制并确保运作有效。

前款规定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公司出现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形的,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二十条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公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2022年6月15日15时0分接受监管谈话。

你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2年6月13日

关于对陈牧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陈牧原:

经查,我会发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第二十条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

你作为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且分管投行业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于2022年 6月15日15时0分接受监管谈话。

关于对胡海全、李纪元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胡海全,李纪元:

经查,我会发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胡海全作为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李纪元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现要求你们于2022年6月15日15时0分接受监管谈话。

2022年6月13日




000707股票

视觉中国

4月26日晚间,双环科技(000707,SZ)披露的年报显示,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6亿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8.8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96.37亿元,较期初减少9.09%。

据公告所述,公司亏损的原因为:生产不稳定导致产量不足、生产成本高以及煤炭价格上涨增加生产成本等。

一位知情人士向《》

管理层变动经营下滑

资料显示,双环科技的主营业务主要有三大板块:第一是公司本部及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第二是公司房地产板块涉及商品房开发业务及物业管理业务;第三是公司子公司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PVC管材的生产与销售。

从过去几年的财务数据来看,双环科技的盈利能力非常不理想,公司2015~2017年的净利润为1181.84万元、-6.28亿元和-7.46亿元,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8.83亿元、39.71亿元和42.82亿元。

具体到2017年来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8.82%。公司的联碱及其他化工产品、商品房销售及物业收入、建材及贸易收入分别为30.72亿元、10.69亿元和1.41亿元。

对于亏损的原因,公司解释称:生产不稳定导致产量不足、生产成本高以及煤炭价格上涨增加生产成本,资产负债率高导致财务费用高,以及部分房地产子公司亏损、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销售不旺亏损等原因。

因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双环科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6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双环科技”变更为“*ST双环”。

宜化系正陷入困境

宜化集团官方网站显示,宜化集团是从1977年创建的宜昌地区化工厂发展衍变而来,是宜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市属重点企业,现已发展成以煤、磷、盐三大化工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ST宜化(000422,SZ)、双环科技正是集团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

根据宜化集团官网的描述,其在2017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193位,中国制造业500强排名第80位,中国化工企业500强排名第12位,湖北企业100强排名第5位。

不过,目前整个宜化系正陷于困境中,宜化系另一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出现50.91亿元的巨亏,集团两家上市公司的亏损金额接近60亿元。

事实上,2017年8月,宜化集团曾尝试引入外部投资者。据当时的公告显示,宜昌市国资委、宜化集团与意向合作方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经过协商,形成了宜昌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宜化集团51%的股权对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取得宜化集团的控股权,从而控制两家上市公司。

然而,随着宜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和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云双双被查,上述事项最后终止。

上述知情人士对《》

原文链接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华龙证券近日因投行类业务内控不完善等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该公司近几年投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大,2018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69.06%、194.18%、7.47%、-10.81%


《投资时报》研究员 田文会

对于中小券商来说,投行业务一般是短板,在弥补短板的过程中,券商还需要考虑如何保持合规运作。总部位于甘肃兰州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龙证券)也同样面临这一问题。

据证监会官网信息,该会近日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原因为该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等。

华龙证券财报显示,该公司近几年投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大,2018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69.06%、194.18%、7.47%、-10.81%。同时,该公司近几年营收和净利润也有较多波动。其中,营收近两年持续下滑,净利润在2018年随行业大幅下挫且幅度大于行业,此后恢复的时间则较行业更长。

2021年,华龙证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46.67%,高于当年证券行业净利润同比增速。不过,营业收入同比降1.12%,而当年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12.03%。营业收入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大降74.94%;投资收益同比降11.39%。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2021年末,华龙证券的总资产在106家券商中排名第63位。该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当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1.6亿元。

据了解,该公司坚持“深耕甘肃,立足西部,放眼全国”的发展战略,战略愿景是成为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实力最强、经营业绩良好、专业能力突出、特色经营显著的上市券商。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华龙证券于2018年8月终止新三板挂牌,并筹谋A股上市。据证监会官网信息,华龙证券辅导机构中信证券于2017年11月向证监会甘肃监管局报送了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自2018年4月至2021年7月,已先后报送了第一期至第十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投资时报》就上述被采取监管措施、营收下降、投行收入下降等问题向华龙证券发送了沟通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被采取监管措施

因投行业务问题,华龙证券已不止一次被证监部门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6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经查,证监会发现华龙证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当日,证监会还决定对陈牧原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陈牧原作为时任华龙证券主要负责人且分管投行业务,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同时,证监会决定对胡海全、李纪元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经查,证监会发现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胡海全作为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李纪元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据华龙证券2021年年报和证监会官网信息,2021年11月,因华龙证券在保荐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发行保荐书》中的部分陈述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未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等,受到行政处罚。证监会对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 万元,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同时,对涉案项目两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宏志和李纪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据华龙证券财报,该公司近几年投行业务收入波动较大。2017年—2021年,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1.29亿元、0.4亿元、1.17亿元、1.26亿元、1.12亿元,其中2018年—2021年同比增速分别为-69.06%、194.18%、7.47%、-10.81%。2017年—2021年,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0.37亿元、-0.77亿元、-0.17亿元、-0.28亿元、0.12亿元。

而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数据,2020年和2021年,证券行业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分别为672.11亿元和699.83亿元,同比分别增39.26%和4.12%。

华龙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的2022年经营计划中称,推动投行模式转变,紧跟全面注册制趋势,变革投行业务传统模式,推动从以狩猎项目为中心向以深耕客户为中心转变。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对现有事业部进行整合优化,构建符合投行业务实际、适应转型发展的管理体系。

华龙证券被采取监管措施

资料证监会官网

去年营收下降

业绩方面,华龙证券近五年营收和净利润皆有起伏。其中,近两年营收和净利润增长逆向,净利润为增长趋势,营收则为下降趋势。而且,净利润在2018年随行业大幅调整后,却未能如行业一样在第二年即实现恢复,而是又隔两年之后再爬升至并超过原水平。

华龙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当年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亿元,同比增46.67%,高于当年证券行业21.32%的净利润增速。不过,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18.86亿元,同比降1.12%,而同期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12.03%。

据华龙证券财报,2017年—2020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93亿元、14.21亿元、20.92亿元、19.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8亿元、1.28亿元、3.65亿元、4.94亿元。其中,2019年—2020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47.21%、-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85.75%、35.23%。上述2018年—2020年数据为后续年报中修订数据。

据华龙证券2018年年报,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4.66%和76.91%。其中,净利润大幅下挫主要因当年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增。

2018年,证券公司整体净利润为666.20亿元,也同比降41.04%,不过,2019年即恢复到1230.95亿元,并超过2017年的1129.95亿元。而华龙证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1年才爬升至并超过2017年的水平,恢复时间明显更长。

具体分析华龙证券2021年业绩,该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中,利息净收入为1.4亿元,同比降74.94%;投资收益为4.89亿元,同比降11.39%。华龙证券称,利息净收入下降,一方面是合并资管计划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新租赁准则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计入利息支出。

华龙证券当年利息支出为4.99亿元,同比增264.23%。其中上升的主要有三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为1.02亿元,同比增24.7%;未确认融资费用为0.18亿元,上年为0元;合并资管计划其他份额持有人支出为2.52亿元,上年为-1.03亿元。

华龙证券2021年投资收益中,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为0.43亿元,同比降81.59%。

华龙证券在2021年年报中称,2022年将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完善投资授权体系,通过优化品种配置、择机调整仓位、增加对冲手段等方式,强化标的投后风险管控,有效平滑市场波动造成的收益风险。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该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年信用减值损失为转回0.23亿元,而上年该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3.38亿元。

值得注意的还有该公司的诉讼情况。据华龙证券2021年年报,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多达15宗,起诉(申请)方皆为华龙证券。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总计约51.56亿元,诉讼原因包括股票回购合同纠纷、债券交易纠纷、回购合同纠纷等。其中,以股票回购合同纠纷居多。2021年末,华龙证券及相关资管计划为上述诉讼(仲裁)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不下16.07亿元。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协商一致,自2021年4月1日起,将新增华龙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备注:

1.自2018年11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以上(不含100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自2020年4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含A、C类)的单笔金额5万以上(不含5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 适用优惠费率

1.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投、含转换转入)享受申购费*1折起费率优惠,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费率折扣以华龙证券网站活动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截止时间以华龙证券官方公告为准,具体业务规则及业务办理流程请遵守华龙证券的具体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申购(仅限前端申购模式,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2.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业务公告。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4.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五、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旗下7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及(或)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由于本公司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叁亿元人民币”更新为“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由“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更新为“2004年6月11日至长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名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本公司对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涉及的上述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按规定相应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修订对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修订将自2021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公告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7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三、增加存托凭证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存托凭证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详细揭示投资存托凭证的相关风险。

四、其他修订

1、基金管理人名称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更新为“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叁亿元人民币”更新为“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人民币”。

4、基金管理人营业期限由“2004年6月11日至2054年6月10日”更新为“2004年6月11日至长期”。

5、“《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更新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

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已进行相应修订。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于2021年4月1日起生效,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相关内容将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表: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注: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法律文件的更新情况将持续进行披露,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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