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上接C151版)
■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翁启森先生、姚国平先生、谷媛媛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无。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为人民币96,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8年4月,针对上海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2018年5月,公司已通过上海证监局的检查验收。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2018年4月完成租用托管在建设银行的财通证券深圳006004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ST方科(600601.SH)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珠海多层”)兰埔厂区所在片区已纳入珠海市城市更新计划,根据珠海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以及环保政策要求,珠海多层兰埔厂区于近日停产搬迁并进行厂区员工分流安置。
公告显示,珠海多层兰埔厂区是公司PCB业务主要生产基地之一,该厂区2020年全年PCB产量约为200万平方英尺;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2亿元,经营性净利润1.01亿元;2021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亿元,经营性净利润1462.26万元。
此外,方正科技2020年营业收入59.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19亿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9.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4亿元。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准则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拟根据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披露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实施要求规定,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作为租赁承租人时,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此次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涉及关联方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0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控集团”)持有公司909,020,8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0%。并通过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交控资本有限公司签署一直行动人协议,实际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7.02%,是公司控股股东。
国控集团成立于1999年9月21日,是安徽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截至2020年末,国控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住所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东苑1号楼。
(二)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0年末,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徽出版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6,133,3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其中通过“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00,000 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8.11%,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安徽出版集团成立于2005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民,住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圣泉路1118号,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经营范围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三)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0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2%。皖能电力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四)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创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1,048,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中,通过“东方创业-安信证券-19东创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8,830,580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38.02%,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公司董事李捷担任其董事、*管理人员。东方创业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有关情况见该公司公告。
(五)其他关联方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国控集团的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23,766,170.18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若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621,044,701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4,525,364.12元,占2020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27%。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0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5号文《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16,36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3,631,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20]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6480800002174)、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0014110889)、在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11920024983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募集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 1,357.94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费用所致。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控部门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呈现下跌,但结构性分化更大;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继续配置在中长期具有安全边际和成长空间的相关标的,且维持中性偏低仓位,使得该阶段基金净值表现优于比较基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51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9.51%。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国内紧信用和国际贸易纠纷对于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已经在产生影响,同时经济的自身周期性波动也正在一定程度影响企业盈利;但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资本市场已经聚集了一批抗压能力强、具备或者逐步积累全球化竞争优势的企业,这背后离不开国内庞大市场的哺育、市场参与者的艰辛努力,以及长期以来政府对于市场化路线的坚定信仰;只要这样的基础依旧,我们坚信无论是紧信用环境、抑或贸易战的长期化,都只能是影响中国企业竞争力提升、自身成长的节奏,而趋势不改。基于此,我们对于后市持谨慎乐观的观点:股票市场可能继续呈现震荡和分化,结构性机会层出不穷,这对于自下而上选股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本基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找投资机会:1、持续提高竞争壁垒的行业优势企业(特别是高端制造、服务相关行业):市场对于大行业优势公司基本面的挖掘可能已经相对充分,伴随着的是市场估值体系的优化;同样部分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在经历了多轮经济周期洗礼后,通过持续的高研发投入、行业整并和市场开拓,不仅实现了远超行业的增速,而且在国内外实现了强大话语权,而其估值优势正在显现;2、部分受益于环保治理升级的行业:对于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追求倒逼环保治理升级,在此背景下,部分行业(如精细化工)的竞争格局将会被重塑,对于环保高投入、严标准的企业将持续提升其市占率;3、在渠道、品牌等维度重置成本较高的公司,但仍需要判断其竞争优势的长期壁垒;4、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方向:持续的财富积累和消费年龄结构、区域结构的变化都使得消费升级这一趋势持续发酵,而相关产业的供给能力(背后是中国具有全球比较优势的制造业能力)也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供给创造需求;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里了,读完本文《华安科技动力混合》之后,是否是您想找的答案呢?想要了解更多华安科技动力混合、600601相关的财经新闻请继续关注本站,是给小编*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