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成绩管理
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城市规划师
直接选拔人才。长江三峡集团招聘先面试后考试是为了更好的为集团直接选拔人才,且面试通过后大几率就会进入该集团。该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和要求如下:
报考条件:
1、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获得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要求:
城乡规划师是政策性很强的执法过程。既然是执法,就要讲究法律依据和法定的程序,如果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即使依据法律正确,采取的措施得当,仍然是违法。
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的铺开,我国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一个城镇能否规划得当,关系着这个城镇的发展与稳定布局。因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众参与的热情提升,城镇规划者逐渐由幕后走向台前,城镇规划者越来越得到国家和人民的认可,其影响力也越来越高。
普通城乡规划师月薪多在5000—8000元,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薪资待遇也会逐渐增加。*城乡规划师年薪*可达几十甚至上百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不仅是对自我能力的检验,还会提高自身竞争力。在一些企业机构招聘时,如果拥有注册证书会优先录取。
注册城乡规划师注意事项
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联系省、市或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同时须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绩全部合格后到现场审查)。
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市或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查明情况处理。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则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有: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免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规定》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