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鸿公司与比亚迪之间的案子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对象,原告公司在2022年3月份的时候增加了诉请,并且表示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1.53亿余元,其中包含着实际执行费以及服务费。比亚迪与雨鸿公司之间的争端在2018年的时候就已经出现端倪,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关于比亚迪广告门内容的声明,表示李娟发送给雨鸿公司的广告业务实际上属于比亚迪旗下的业务。
比亚迪对此事表示与其无关,并且毫不知情,这样罔顾事实的事件,实在令人愤慨。比亚迪对李娟的身份表示并不是比亚迪在职或者离职的职工,而且也不是比亚迪的监事或者高管,比亚迪以及其部子公司都没有向李娟提供相关的印章。李娟冒用了比亚迪员工的身份,并且在外伪造了印章。李娟与外面的公司进行了合作,并且签署了合同,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比亚迪已经报警了。
关于比亚迪广告的事件一直在发酵,而且坊间也有一些不真实的言论,上海雨鸿公司在此次事件中也是受害者,于是为了澄清事实,雨鸿公司发布了相关声明,表示李娟也不是雨鸿公司的人。根据李娟所说,深圳以及比亚迪的相关负责人对这件事情是知情的,也就意味着李娟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与雨鸿公司展开的业务都在比亚迪所授权的范围内,事情真相仍然不可知。
李娟在此事发生之后就已经被判刑,但是不少广告商都被李娟的这种行为给拖垮了,深陷法律诉讼。李娟在2015~2018的这段时间,一直以上海比亚迪的名义来与广告商进行合作,并且签订了广告的推广活动,在各个程度上都为比亚迪进行了宣传。李娟并没有向广告商提供广告费用,反而是广告商自行垫付了费用,这也让广告商承受了非常大的损失,比亚迪在舆论的压力下,改变了态度,表示愿意与广告商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案,这也是此次事件的后续。
这个要看造成汽车自燃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比亚迪汽车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是比亚迪承担这个损失;如果是车主的不合规操作行为导致,那么就车主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碰见这种新能源汽车自燃的问题,责任的划分要等自燃原因调查清楚才可以开始的。因为一般来说,新能源汽车自燃,有一部分原因是生产商本身的安全问题,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车主违规操作导致的。我们并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划分在生产商身上。当然,这次的事故,基本上应该就是生产商来承担了,因为才上牌三天,也就是说才出场不到半个月,这么快就出现安全问题了,很明显并不是车主的问题,谁家的产品会不到半个月就出问题,如果能出问题,也就是证明其产品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的。
怎么说呢,这次的自燃事故在我个人看来,大概率是由比亚迪来承担的,因为车主才刚给车上牌三天而已,这么快出现问题,真的不能说是车主操作的问题,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比亚迪汽车自燃的话题越来越多,我很难不怀疑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在安全层面是否做到位。不过大家也不用害怕,因为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是很正常的现象,只不过是多与少的问题而已,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之所以最近出现这么多的自燃新闻,是因为比亚迪的新能源汽车基数比较大。当然,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心,如果自己购买的比亚迪新能源汽车自燃,只要不是自己的问题,比亚迪基本上都会给你换新的。
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这次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比亚迪官方来承担,因为车主才上牌三天,很明显就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我觉得并不会;他们的销量一直是第一的,他发展空间也是比较足的,价格也有一定的优势,在之后也会越来越火爆。
比亚迪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被诉支付上亿元项目费用!而该事件还是2018年的广告门,当时上海雨鸿文化传播公司表示与比亚迪公司存在服务合同纠纷,历史三年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而被告一方在2022年的3月份再次增加诉请,从法律文书中可以看得出来,此案件涉及的金额高达1.53亿元。涉及到案件的管辖问题,该案件在发起诉讼之后,移送给了黄浦区人民法院。
首先给不明真相的吃瓜网友们科普一下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从2017年开始,比亚迪与上海雨鸿文化公司签订了广告宣传服务合同。然而没想到在2018年的7月12日,比亚迪发布官方声明表示,此前于上海雨鸿文化公司签署的合同属于他人伪造,并不在公司的业务范围之内,并且第一时间将上海雨虹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娟告上了法庭。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警方介入调查之后,也确确实实在李娟处查获到了伪造的印章,证据明显,看来李娟等人也确实存在用伪印的印章签署合同。
尽管看上去该起事件与比亚迪公司无关,但是上海文宏文化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却成为了妥妥的受害者,毕竟所有的广告推广所涉及到的款项多达2.47元。要说比亚迪完全无辜,小编并不认可,毕竟长达三年的时间之内,该广告公司为比亚迪做推广,如果仅以不知情为由推脱过去,属实说不过去。而在此期间所涉及的广告费以及供应商材料费金额并非小数,因为此次事件还导致其他公司处于破产的窘境。
在此次事件中,小编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比亚迪主动与相关公司私下沟通,确定具体的金额,相互商讨退让,合理解决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