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通过阿里巴巴打造的新型电商模式商业帝国一步步蚕食侵吞传统的商业作坊,极大地冲击了国人传统的消费方式与观念,不可遏制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进程。然而随着国家出手整治资本,***曾三揭马云真面目,那么,马云他到底干了啥?
一、高杠杆的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在准备上市的时候被央行和银保监会紧急叫停。***一文指出正是因为蚂蚁集团上市之后转嫁金融风险,扰乱正常市场股价,可谓对金融行业来说有着很大的隐患。
2020年11月开始,马云因未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多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建立完善机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部门成立的工作组指导下规范金融业务建设,改正支付业务中不正确的竞争行为。
要求遵循合法、*、必要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从事金融的机构被纳入监管,完善风险隔离措施,规范关联交易,保障市场的稳定与公平。
蚂蚁金服贷款模式下如果贷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势必就会转嫁到银行这一载体。久而久之,金额累累硕大,责任风险加剧,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二、社区团购给实体经济造成威胁
自从2019年以来全国各大电商平台都开始创建自己的社区团购,以极低的价格进行市场下沉。马云打着积极响应国家规定的三农服务项目的口号,帮助菜农开拓农产品的销售路线。虽然给消费者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服务,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却事与愿违。
在经营过程中一些团长跑路,图片与实物不符,质量堪忧等问题屡见不鲜都在影响着团购,且社区团购的建立确实给实体经济造成一定的威胁。
为此遭到***点名批评:“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更令人心潮彭拜。”不该只顾着几斤水果,蔬菜的流量,科技创新驱动未来的无限可能才更令人心之向往。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的好言相劝,马云的阿里非但没有退出“社区团购”反而加速布局。
三、被证实的商业垄断支配市场
2020年马云因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事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最终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阿里巴巴集团在国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证实马云阿里集团始终支配着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处于*领导地位。依靠阿里巴巴的淘宝电商服务平台曾经要求入驻的商家不能在其他平台入驻。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国家要求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悖。
“强买强卖”的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了商家的自由经营权,导致买卖双方市场不平衡,供求关系不对等的现象。间接违背了市场价格规律,违反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处以182.28亿元人民币罚款。引来***再次痛批:“一鲸落,万物生。”一家独大终是幻想,企业做大做强离不开社会责任感的高度契合。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于其2019年中国境内4557.12亿元销售额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相当于一个月白干了。这个被称为“互联网垄断第一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阿里第一时间回应,“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 社会 责任。”态度端正,“立正挨打”。
在《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中,阿里表示“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2021年4月10日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格局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1、涉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不只是阿里巴巴,多家头部互联网公司面临类似监管压力,182.28亿元是开始,却不是结束;
2、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围墙”将会逐步打开,行业创新和竞争环境变得更好,对于老二、创新和腰部公司是利好,如京东、拼多多、唯品会;
3、阿里巴巴的不确定性骤减。上周,查理·芒格旗下的Daily Journal Corp公司披露增持阿里巴巴的股份。截至3月底,该公司通过美国存托凭证(ADR)累积的阿里巴巴持股约3750万美元。
4月8日,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在广州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承诺不会采用大数据杀熟手段。
山雨欲来风满楼,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决心与力度,比此前各界想象的要大。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只不过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而对新生事物相关部门一直采取的是先包容支持、再引导发展、最后再逐步加强监管的思路,因此,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实施,却一直未曾在互联网行业具体应用。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182.28亿的巨额罚款,表明互联网反垄断动了真格。去年底高层会议上 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周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了这一重要工作,要求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接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查处多起涉及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不是结束,互联网反垄断只会越来越严,互联网企业接下来都要更加谨慎,以避免触及红线。
互联网行业到底是否存在垄断?有一位互联网学者曾在2013年撰文指出《互联网不需要反垄断》应该说代表了部分人的心态。有一位互联网大佬曾在演讲中说过,互联网行业不存在真正的垄断,其逻辑是: 就算今天一家独大,但互联网创新太快了,市场、用户、需求、技术和模式都在变化,一定很快会有新玩家冒出来甚至短时间将老巨头干趴下。
确实,在人们认为阿里与京东共享电商的天下时,拼多多冒了出来;腾讯在内容领域*时,张一鸣跳出来了;出行市场滴滴合并快的后,哈罗、曹操们又陆续冒出来了;共享充电宝市场“三电一兽”掌控市场局势时,搜电凭借代理模式成为黑马……
然而,垄断这个事情说的并不是不同时间的竞争,因为如果要看不同时间,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真正垄断,任何公司都会面临新的对手,只看其出现的时间有多长。垄断最本质的特性就是限制竞争,其反面是充分竞争,照此来看,互联网行业是十分容易形成垄断的。
第一个是技术决定的。
基于连接能力,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中心化、规模化与可复制能力,互联网企业可以快速地在不同区域甚至不同国家铺开业务。基于此,很多互联网巨头只用数年时间就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主导地位,在欧盟收到巨额罚单的互联网巨头不止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出海相对保守,但在中国市场却普遍形成了强大的市场主导能力。
2014年我在《脉脉困境之启示:“技术垄断”猛于虎》一文中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技术垄断”。当时很多平台间互相封杀成为风气,A平台用户不能正常访问B平台链接是常态,我认为这是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的“垄断”的后果。
当平台拥有用户和流量之后,便可以单方面制定规则,有的规则完全成为牟取暴利或者打击对手的工具,比如大数据杀数。做到这些,正是靠着基于技术手段的技术垄断。行政垄断依靠政策管控而成,但一般相关部门会通过强制分拆鼓励竞争,比如运营商被分拆为三大运营商互相竞争,两桶油之间有些许竞争。市场垄断则是企业依靠业务能力形成,有正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行政和市场垄断,技术垄断更加隐蔽和难以判断,现在都成为反垄断范围。
第二个是模式决定的。
互联网的核心成本是什么?大头是服务器/带宽等硬性支出,以及研发/产品/运营/市场/内容等人力成本。互联网平台规模不断变大,这些成本就可以无限降低或者说不断被均摊,形成所谓的规模效应,最终又会形成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也被解读成“平台效应”。
近年来互联网巨头不甘于只在自身赛道形成平台效应,而是要将触角延伸到不同领域做开放生态,来放大规模效应,形成更大的平台效应。2011年王兴曾有一个*的说法,叫做“开放是为了更大更持久的垄断。”现在看来,真的是洞若观火。
互联网平台越大越赚钱,互联网行业最近几年就流行了一种新玩法:合并。合并的第一步,是补贴大战,起点是共享出行。巨头先用资本去扶持代理人打补贴大战,快速培育市场后再让代理人合并,短时间即可在细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再通过别的手段对前期的资本投入进行回笼。后来,补贴大战后来又陆续延伸到外卖平台、共享单车甚至卖菜等诸多领域。
2015年在《互联网很好,却正在变坏》一文,我指出,补贴大战的本质就是 “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互联网地区”正在向“传统地区”倾销其产品,通过贴钱快速抢占市场形成一定程度或者*的垄断。互联网玩家们说我们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是“羊毛出在猪身上”,问题是猪是谁在养?看看过去相关的合并案例,有多少应用或者说服务最初是免费的很爽,后来用户却苦不堪言?
现在,补贴+合并这种扩张模式正在被严加监管。
第三个是资本决定的。
每一个互联网企业,每一位互联网企业家都不想垄断,甚至到现在都不会认为自己有真正的垄断。确实,在任何细分市场,我们都能够给巨头找到至少一个对手(这个对手可能不太值得一提)。就算没有这样的对手,巨头之间的战火也从未曾消停过。但是,我们从是否充分竞争这样的角度来看,或者说我们从是否有二选一、是否有封杀、是否有定价权、是否有大数据杀熟、是否有套路销售这样的行为来看,垄断行为确实是在部分互联网行业存在的。
当年想要屠龙的少年是如何变成恶龙的?答案是资本。
资本天然是要扩张的,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不断增长,就算有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企业都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增长能力,大公司比创业公司更拼,且很多大公司还有诸如“Always Day One”(永远创业)这样的企业文化。
互联网企业对增长要求又是*的。在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的市盈率一直都是相对*的,小米当年上市时,雷军强调小米=苹果 x 腾讯,就是要强化互联网属性,以提高市值。现在互联网巨头市盈率大概是40倍左右,如果不增长理论上要40年才能赚回来投资的成本,资本青睐互联网巨头,自然不是因为等得起40年,而是看好其高增长能力——只要每年保持30%的复合增长率,14年企业业绩就可以增长40倍,而30%,是头部互联网巨头增长能力的及格线。
垄断,则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增长方式。
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程度有增无减。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的二选一等行为,集中发生在2015年后。2014年前后红包大战,接着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出现了更加明显的补贴大战、头部企业合并、流量封禁限制、二选一等竞争形式。
PC时代互联网整体是相对自由的,不同网站链接互相流通,因为整个互联网的内容体系就是基于超链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内容的组织逻辑发生了根本变化,不再基于超链接互相连接,而是形成各自为阵的“超级内容平台”,用户在一个超级App内就能得到足够多的内容与服务。
正因为此,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很少听到什么“UV”“PV”,互联网企业关注的是活跃用户数与用户时长,要提高用户时长*的办法就是让用户留在自己平台。
每个巨头都在圈建自己的篱笆,建立自己的后花园,里面有用户,内容、服务与商家。因为有了篱笆,花园变得井然有序,然而却少了大自然中的斑驳陆离。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每个平台都能自行决定封禁什么、允许什么时,这种权力难免会成为打压对手、限制竞争、获取利益的手段,毕竟,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节操”。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道德是上限,法律才是下限。
当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圈建篱笆,当内容被限制在一个个孤岛里面的时候,当内容不再能在不同平台间*效流动时,当内容与服务的连接成本变高时,移动互联网就不再具有“开放”特性。
因为开放,才能“互联互通”,这正是互联网的*底层精神。
从山雨欲来的互联网反垄断来看,接下来互联网巨头都将主动或被强制拆除花园的篱笆,从而走向真正的开放,促进公平竞争,支持行业创新。
2012年雪球创始人方三文在一个演讲中提出一个观点:老二非死不可,他认为“真正的互联网公司一定是垄断的,垄断带来的结果就是老二没有前途,非死不可。投资者要投资老二非死不可的行业里的老大,所以互联网公司最适合价值投资。”后来他写了本书就叫《老二 非死不可!》,论述价值投资理念。
确实一直以来好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事实上的垄断能力,规模大,高度集中,连竞争都不想玩了,要玩“无限 游戏 ”。
长期来看,如果真的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又有多少企业可以一往无前呢?恐怕在下一个颠覆者出现时,早已老态龙钟,无力应对了吧。随着反垄断的强化,“老二 非死不可!”在互联网行业将不会再成立。老二们将会迎来更好的生存空间,这对市场,对用户,对巨头自身来说,都是好事。
就像阿里巴巴在公开信中说“今天,平台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到 社会 经济的方方面面。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中的责任。同时我们会牢记,平台的价值是整合、分享资源,是通过帮助他人成功而取得成功,是不断为 社会 创造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值得每一家头部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反复琢磨。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央行也发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约谈蚂蚁集团,督促指导蚂蚁集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蚂蚁集团随即在公告中回应称:蚂蚁集团收到监管部门的约谈通知,我们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从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对此发文称,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并称“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在前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线上经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创新发展,如果超越法律法规限制,放任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终将使整个行业无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此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互联网企业展开立案调查,正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线上经济,让互联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前行。
蚂蚁集团董事长井贤栋在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蚂蚁在监管的指导下,全力做好暂缓上市的善后工作,对照监管部门的新要求,认真进行全面的自审,并积极配合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他表示,深刻认识到,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领域一切创新和发展的前提,蚂蚁服务着众多的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在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上,更应该提高安全水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规范要求自己。他还称,未来5年,蚂蚁将继续携手金融机构,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效率,进一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做到既普又惠、更普更惠。同时,将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特别是聚焦核心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加大技术全面开放力度,助力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
2020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阿里巴巴在其官方微博针对“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一事发布公告回应:将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对于这件事,***也做出了评论。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在前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线上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 要知道现在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 所以关于垄断的问题也在逐渐增加。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来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可见,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 在2020年12月24日对于对阿里巴巴立案调查,也是展现出了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具有重大意义。除此之外,还展现出了现在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这就是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立案调查这一举措的另外一个重大意义。
关于阿里平台垄断市场,也是接受了中央的调查。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市场是混合体,不会存在某一个企业把整个市场垄断的现象。但是阿里现在推出的营销手段就恰恰违背了这一规则。
因为阿里已经垄断了网上的经济,从淘宝到一些购物软件。由于淘宝上的东西物美价廉。所以现在很少的人愿意去实体店购物,也就造成了实体店的经济大大地萧条。以至于很多实体店开不下去,造成房租交不起的现象。这些店面的减少不仅仅是狭义了市场经济,更重要的是让一些靠着房租来维持生计的人也失去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
如果没有人来租门面的话,那也就意味着少了一项收入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窝在家里看手机,在网上购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因为这样既方便又省时,还能在网上买一些物美价廉的用品,但是这大大的增添了弊端。比如网上购物,我们不能真切地在身上尝试。有一些衣服,可能颜色和我们预期的颜色就会不一样。大小不合适等问题也会造成一些物流负担也会减少街上人流量。大家相处的时候,如果只是都在看手机,都在网上购物,那么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易可言呢?可即使是这样,阿里居然现在已经插手到市场经济。从刚开始的衣服,鞋和日用品,到现在的水果和蔬菜。一切可以从店店面买的东西,现在阿里上基本上都有供货。
从这一制度的实施,很多食品的商家都开始不愿意因为这大大地影响到了他们生意。关于这个做法,中央已经开始调查。并且在***上指出阿里这一做法的不科学性。批评阿里的这种做法。垄断市场经济这一现象不可能存在.